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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与浙江大学海洋学院 签订“一校一策”人才工作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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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 01: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2月7日,舟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与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市校人才工作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暨“高精尖”海洋创新人才座谈会,在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国际交流中心隆重举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明超,浙大海洋学院党委书记王瑞飞出席活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赵全军与学院党委副书记阮啸签订市校人才工作合作备忘录。
在合作备忘录中,我市进一步明确了与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合作引育高层次人才、建设创新团队、转化科研成果、促成毕业生留舟等方面的工作目标,提出面向浙大海洋学院的“普适型”和“绩效型”两类政策。其中,“普适型”政策主要是面向该学院引育的省部级领军(C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开放市级人才政策,并全面开放“5313”行动计划等市级人才工程,以及人才金银卡、市级公积金等相应政策;“绩效型”政策则采取“先评后补”的方式,允许新区特优(D类)和新区高级(E类)两类人才享受市级人才政策。
备忘录签订后,张部长还组织召开了“高精尖”海洋创新人才座谈会,与学院引育的“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开展工作交流,深入探讨每名人才的学科领域、科研成果与新区产业发展的契合点。
会上,张部长指出,浙大海洋学院引领我市人才工作展现了新气象,已成为新区引育海洋人才的新高地、海洋创新载体建设的新样板、产业转型发展的新引擎。对进一步推进人才工作合作,他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紧抓“提质”关键,把握契机“聚人才”、广开渠道“选人才”、团队建制“育人才”。二是做好“融合”文章,立足“创新链”、“人才链”和“产业链”,抓好创新要素互联互通。三是突出“落地”环节,打通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自主创业三个节点。四是围绕“增量”目标,加强学生留舟工作精准化。同时,他还要求参会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要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千方百计给浙大海洋学院提供帮助、创设条件、争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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