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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海洋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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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10:2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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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海洋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同时选拔优秀学生团队代表学校参加浙江省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举办我校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 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二、参赛项目组别和条件
      大赛主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
     大赛积极鼓励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比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具体参考往届大赛相关方案。
    6.国际赛道。
      大赛设立国际赛道,鼓励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项目要求和条件与主赛道一致。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1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由双创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大赛安排
  本次竞赛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报名阶段
由各学院把关报送本院参赛作品。各学院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设上限,鼓励多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
2.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团队报名的参赛项目汇总表连同参赛项目报名表和参赛项目计划书文本,于2021年3月24日前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2362056551@qq.com(汇总表请以“负责人名称+校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命名;每个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放入参赛项目报名表和项目计划书文本,以“负责人+项目名称”方式命名)。
国赛和省赛通知公布后,如有最新参赛要求,将及时公布。
3.各参赛团队网上报名。待浙江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第七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文件后,再根据通知要求,告知网上报名具体形式,各学院网上报名的参赛项目数将作为推荐参加省赛名额的重要依据。
(二)评审阶段
校赛评审分为文本评审、决赛答辩两个环节进行。
1.文本评审。双创学院将于4月初邀请专家,对各参赛项目作品文本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决定入围决赛答辩的项目。
2.决赛答辩。4月中下旬将组织进入决赛的团队进行现场答辩,主要包含项目内容、团队构成、经营模式、市场前景、资金需求以及未来规划等方面内容,邀请校外专家按照省赛评审标准,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获奖项目。
五、奖项设置
      大赛将设置一、二、三等奖。学校将根据决赛评审和各学院竞赛组织和网络申报数量情况,择优推荐团队参加第七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结合省赛、校赛决赛结果,确定校赛奖项。获奖项目将发文公布。
  六、工作要求
     双创学院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培训指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广泛宣传动员,严格规范、精心组织安排,为在校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支持。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如未尽事宜,敬请联系。
联系人:于娇龙;18857058003,
           陈玉傲18868003952: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3月5日
       愿海大学子们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在活动中不断磨练自己,培养开拓性的思维,成为全方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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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版:覃渝皓
      责编:陶智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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